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职场快讯 > 职讯 >

故城县兴建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人的公告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4-06-01 03:18:48 |  访问:38

因工作需要,故城县兴建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数额

共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人,其中建筑工程高级职称1人、专业检测技术人员7人。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品行良好,责任心强,团队合作意识强,具备胜任岗位工作的能力。

(三)五官端正,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遵守工作纪律,服从本单位调岗轮休制度。

(五)理工科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备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

(六)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建筑工程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七)通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员职业资格人员优先录用。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本人与其他单位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的;

5、本人有到非正常场所上访记录和不按《信访条例》逐级有序上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九)凡涉及到年龄、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第三方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工作程序、工作纪律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5日止。

2、报名方式: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电子版(见附表),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扫描件,二寸彩色照片电子版等有关证明材料发至bona0033@163.com邮箱(咨询电话:0318-2310022)。

3、根据招聘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后,下发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报名费:100元(考生须经通知确认通过资格审核后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缴费)。

5、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考试,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知识,按50%权重计入总成绩。对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履行工作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相关专业能力。按50%权重计入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所占比例合成总成绩,对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参加体检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通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员职业资格者、笔试成绩高者、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

五、体检、考察和政审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审核。

六、聘用

将体检和审核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上岗试用。与故城县兴建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七、薪酬待遇

高级职称工资5500—6500元/月,检测员工资依据事业单位工资用人标准,根据本人学历、职称、工龄、绩效等,按国有企业工资标准核算,并缴纳“五险一金”。

八、相关事宜

(一)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未参加规定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二)因体检或审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个人原因导致无法按时签订劳动合同致使拟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岗位内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推荐:更多 故城县兴建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人的公告 请关注 今日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 责任编辑:今日招聘 】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聘"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聘网,转载请必须注明今日招聘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未经招聘网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工招聘信息及作品 | 招聘网版权所有 2007-2018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2895号

网站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178-14 公司招聘招人好网站,就在招聘网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浙B2-2008017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