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引进优秀人才,助力“一攻坚两提升”行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四川省南充市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等相关要求,现将营山县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
全县引进人才51名(其中:事业单位35名,企业16名),具体岗位、条件要求详见《营山县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表》(以下简称《需求表》,详见附件1)。
二、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考核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含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需求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需求表》中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两栏表述分别相符(“专业条件”一栏是指具体专业的名称,非学科类)。报考者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者自行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专业更名文件等证明材料)。
(4)年龄按《需求表》中各用人单位具体要求执行,《需求表》中原未明确年龄条件的按用人单位新明确的年龄条件执行。
(5)南充市市域外的在编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同意报考以及是否处于最低服务期、能否流(调)动等书面材料;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一)本公告对原《四川省南充市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中营山县个别岗位条件进行了更正,请以本公告附件1为准。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中共营山县委组织部(县委人才办)和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要求的招聘条件系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聘用手续时报考者均须完全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
(四)中共营山县委组织部(县委人才办)和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中共营山县委人才办:0817-8297056
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7-8377693
营山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17-8286617
营山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817-8286337
附件:1.营山县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表
2.营山县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中共营山县委组织部 中共营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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