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艺术职业学院202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是我省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以培养舞台表演艺术人才为主的国办艺术高校,始建于1955年。学院历经河北省戏曲学校、河北省戏剧学校、河北省艺术学校等发展阶段,2001年升格为高职院校。
学院本校区位于石家庄市长安区青园街,东校区位于开发区漓江道,现有全日制在校生五千余人。学院举办高职和中专层次艺术教育,设有戏剧、音乐、舞蹈、美术、艺术教育、影视、文化管理等专业系和基础教学部、思政教学部、社会教育部等教学部,现有大专专业26个(含方向),中专专业4个。学院是河北省“双高校”建设单位、河北省艺术职业教育集团牵头组建单位、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基地、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培计划参与院校,曾荣获全国文化工作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省部级重点学校等荣誉,连年获评文化和旅游系统实绩突出单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hebart.com/)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hebart.com/)公布招聘过程中的面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6665023(河北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6041315(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84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
2024年3月22日
全国公务员考试